(原标题:《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同时明确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