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融创重组交换融创票据之自愿性联合公布)
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7)与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8)联合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有关融创重组交换融创票据的事项。于2025年12月29日,庄士中国集团及庄士机构集团接获投资银行通知,根据2025年12月23日生效的融创重组安排,将分别以其持有的旧融创票据及未偿还利息约20万美元,交换获得新的强制可换股债券,且无现金代价支付。
庄士中国旧票据包括多笔不同年期的固定利率票据及一笔可换股债券,合计本金约5,703万美元;庄士机构旧票据合计本金约4,523万美元。交换所得的新票据分为两类:短年期强制可换股债券(2026年6月23日到期,换股价每股6.80港元)和长年期强制可换股债券(2028年6月23日到期,换股价每股3.85港元),均为无息债券,并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
新强制可换股债券已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担保人与旧票据一致。相关条款依据融创中国于2025年多次发布的公告内容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