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占0.0137%,弃权占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