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船防务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29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對《提名委員會實施細則》進行第三次修訂。本次修訂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旨在規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機制,優化董事會成員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兩名,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審查候選人資格,物色合適人選,提出委任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參與董事會表現評估。委員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兩名或以上委員通過。會議記錄及文件應至少保存十年。本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由董事會負責修訂與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