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使用及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闲置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须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