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 -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之所有权益)
于2025年12月29日,卖方(本公司间接持有50%股权的附属公司)与买方A、买方B及买方担保人分别订立买卖协议A和B,同意出售目标公司A及目标公司B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销售股份A及B)以及相关贷款(销售贷款A及B)。出售总代价分别为452百万港元和536百万港元,将根据流动资产净值调整。完成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集团报表。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公告及申报规定。主要股东已书面批准,故无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预计集团确认净利约457.6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935.5百万港元拟用于物业发展及营运资金。完成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同时进行两项出售、买方尽职调查满意、业权合规等。交易预计于2026年1月23日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