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有关合作协议之关连交易)
于2025年12月29日,山东高速临滕与山高新能源(山东)订立合作框架协议,由山东高速临滕向山高新能源(山东)出租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指定区域,用于建设及运营光伏发电项目。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止,为期20年。租赁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0.04元/瓦(含税),按已竣工光伏电站的实际装机容量计算,预计总费用为人民币66,400,000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该租赁将确认为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的使用权资产,未经审核总值约为人民币51,305,161元。由于山东高速集团为山高新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山高控股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基于上市规则第14A章,此次交易属一次性关连交易,须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但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