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信息、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等工作,审核财务报告、预算决算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有效性,审议内部审计规划与计划,并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事项依性质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股东会会议,履职过程中有权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聘请第三方支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