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91.69%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不涉及发行股份,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管理、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