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工作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义务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其忠实勤勉履职。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