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发行相关公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需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建立了信息内部报告、保密、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