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专项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原则、防范措施、审计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定期自查和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