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