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淮河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已取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截至2025年12月9日,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过户至淮河能源名下。新增注册资本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新增股份登记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现金对价已按协议支付完毕。过渡期损益归属明确,相关协议与承诺正常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或担保情形。后续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及持续信息披露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