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规则。制度涵盖适用范围、股份变动计算方式、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信息申报要求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