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要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查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管理中心保存十年,相关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