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管理责任,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