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