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人员支持及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