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行为。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实行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