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因2024年2月将约150吨未经处理的废水交由他人非法倾倒,造成环境污染,被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十万元,与其已缴纳的罚款九十万元折抵后无需再缴纳。公司安环部部长黄雄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该事件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宁夏森萱已于2024年7月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判决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