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广晟控股确认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中金岭南股票;承诺从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并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因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规定。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中金岭南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