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及网络投票合计465名股东参会,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8372%。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发行事宜的议案。同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祝贺、司徒智博、闫菲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关联股东对前两项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