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变动的管理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离职后及特定情形下股份转让的限制,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申报信息、报告股份变动情况,并遵守短线交易禁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