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庆华))
董庆华作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人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