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