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