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职权。公司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监督、战略规划、人事提名和薪酬考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规则还对会议通知、议案提出、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