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及质量管理体系。选聘评价标准包括资质、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8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原因及审计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