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及年报工作规程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涉及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