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