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50万元,该补助与收益相关,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4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补助将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项目进度结转至其他收益,预计对本年度损益不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2025年度损益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