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H股公告((1) 委任联席公司秘书 (2)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委任孙允孜为联席公司秘书,须获联交所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孙先生不具备该规则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但基于其参与公司A股上市及持续合规工作的经验,董事会认为其适合任职。联交所已有条件批准为期三年的豁免,期间须由具备资格的马女士协助,若公司严重违反规则,豁免可被撤销。公司将在每个财政年度安排孙先生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