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的职权、义务及工作程序。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若干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管理人员任免及员工奖惩。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就重大合同、资金运用、财务状况、重大诉讼、资产查封、安全事故等事项及时报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决策经营重大事项,包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立项、理财资金运作、资产出租或抵押等。办公会议决议由经理层分工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绩效考核。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