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推荐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为张现、杜惠东。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及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13,958.85万元。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