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規則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屬專門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成員至少三名,獨立董事佔多數,設主任一名,可設副主任一名,均由董事會指定。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會任命,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提名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視董事會結構、規模及組成,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推薦董事人選,審核獨立董事獨立性,提出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建議,評估董事會表現,並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決議須經到會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應形成記錄並保密。工作經費納入公司預算,可聘請專業人員,費用由公司承擔。本規則由提名委員會負責解釋,與監管規則衝突時以監管規則為準,中英文版本歧義以中文為準,經董事會批准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