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戰略與發展委員會工作規則》,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屬專門機構,向董事會負責,成員至少三名董事,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指定主任及副主任,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並由董事會任命。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離任即自動卸任委員職務。委員會職責包括研究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投資融資、資本運作、資產經營等事項並提出建議,對相關事項實施進行跟蹤檢查並提出調整建議,以及履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委員會可聘請專業人員,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部門應提供資料並配合工作。委員會會議分為例會和臨時會議,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須過半數委員出席方為有效,決議須經到會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決議應向董事會報告,並形成簽署的會議記錄。本規則由戰略與發展委員會負責解釋,與監管規則衝突時以監管規則為準,經董事會批准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