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ESG委員會工作規則經公司2025年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ESG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設主任一名,可設副主任一名,由董事會指定。委員由董事長或部分董事提名並由董事會任命,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委員會職責包括:對公司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發展相關重大決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監督ESG策略實施進展;監督氣候變化應對、職業健康安全、勞工權益、清潔綠色發展等議題的承諾與表現;審議年度ESG報告並提出建議;研究相關重要信息並向董事會建言;執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委員會工作經費納入公司預算,可聘請專業人員,費用由公司承擔。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部門應提供資料並配合工作。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兩名以上委員提議召開,會議通知及材料應提前5日發出,經全體委員同意可免除通知期。會議須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到會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決議應向董事會報告,並形成簽署的會議記錄。辦事機構設於董事會辦公室(資本市場部),負責文件編製與保管。本規則由ESG委員會解釋,與監管規則衝突時以監管規則為準,經董事會批准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