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56人,代表股份646,119,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7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子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