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黄小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2项议案,其中前3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671人,代表股份114,931,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33%。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