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3.0版,2025年),该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版规则同时废止。规则明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三分之一为财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与标准,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任免建议;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审议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批与职务终止相关的赔偿事项;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相关议题的讨论与表决。委员会可聘请外部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设立工作支持小组协助日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