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的批复(皖金覆[2025]219号),核准魏李翔先生担任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此前,魏先生已于2025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已获监管机构批准。有关魏先生的详细履历,请参见本行此前发布的公告及通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孔庆龙;非执行董事马凌霄、卢浩、王朝晖、魏李翔、左敦礼、Gao Yang(高央)及王文金;独立非执行董事戴培昆、周亚娜、刘志强、殷剑峰、黄爱明及徐佳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