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改公司章程)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30)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董事會已審議並批准建議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案。此次修改基於公司管治及業務發展需要,並結合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經營範圍,擬新增珠寶首飾製造與銷售、互聯網銷售、市場營銷策劃等業務(以登記機關核准為準);將內資股轉換為H股的事項由董事會批准提升至股東會批准;調整股東提議權門檻,由持有3%以上股份改為1%以上;相應修改股東大會年會提案權限;刪除關於重大合同需經特定比例股東表決通過的條款,改為遵循《公司法》及上市規則;將章程中‘股東大會’統一修訂為‘股東會’,以符合新《公司法》表述。建議修訂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生效,相關通函將按上市規則發給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