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该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个人资料并作出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