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839%同意,中小股东中同意占比为69.644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