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收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康铭盛支付2022年5月31日前的占有使用费1,817,900元;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占有使用费差额4,357,917.34元;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552,144.84元/月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至返还租赁物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尚未生效,双方可在15日内上诉。公司已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约为-67.72万元,不影响康铭盛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