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洲際船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2023年3月2日通過的決議案成立,成員至少三人,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不得少於七天。委員會可行使權力包括向集團員工及董事索取資訊、檢討職權範圍有效性,並獲提供充足資源履行職責。主要職責涵蓋制定提名政策、檢討董事會架構與成員多元化、物色董事人選、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評估董事貢獻與時間投入、提出董事委任及繼任建議、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委員會須定期向董事會匯報,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供董事查閱。董事會有權修訂或廢除本職權範圍,但不影響已通過決議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