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扬州棒杰偿还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借款本金386,530,157.7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48,000元;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期履行,银行有权就抵押设备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997,869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负担。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