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69)于2025年12月24日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由董事会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秘书由公司秘书或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或按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要求规定的频率召开。董事会授权委员会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活动进行调查,可获取员工信息并要求配合,亦可聘请外部法律或专业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物色合格董事人选并提名或提供建议;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特别是主席和行政总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支持董事会绩效定期评估。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经合理通知可查阅,并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发送初稿及最终版给全体成员。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汇报决策或建议,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