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经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缺陷认定标准及报告编制要求。评价工作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制度规定了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与定性认定标准,并明确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于次年4个月内报出,并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步披露。
